CMA/CNAS实验室现场评审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 实验室设立资料、法律地位、固定场所证明;
2. 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空白表单表格》等;
3. 文件控制清单、受控文件发放记录、外来受控文件查新记录等;
4. 人员任命文件( 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等等)、人员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CMA实验室认证需要社保3个月)、人员技术档案、上岗证、年度培训计划及记录;
5. 质量监督计划及记录;
6. 合格服务和供应商目录及档案、试剂耗材验收记录;
7. 分包方名录、分包方资料记录、分包协议;(此项有分包时需提高)
8. 合同评审材料;
9. 申诉(投诉)材料;
10. 纠正(预防)措施材料、改进措施及成效材料;
11. 内审和管理评审材料;
12. 检测方法确认报告或验证报告记录、测量不确定评定记录;
13. 标准物质台账、发放记录,期间核查记录;
14. 仪器设备档案、使用授权记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和检定校准计划、期间核查材料;
15. 设施和环境监控记录;
16. 有毒有害物质领用及废弃物处置记录;
17. 样品流转及处置记录;
18. 质量控制计划(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及材料;
19.检测报告(含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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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果企业把某已经建设好的实验室(具备合格的场地、设备、人员)送给一个公司,有书面的赠送文件,场地在该企业厂区内,该实验室本来是该企业的内部实验室,为产品出产把关用的。该公司申请认可,这样可以吗?
答:只要满足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中的认可条件,就可以认可。CNAS需要判断该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其实施情况。
8. 关于监督评审的设想:目前3年2次的评审,对实验室的负担比较大,建议CNAS制订实验室监督评审的具体规则(SOP),可以将实验室对认可准则、规则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类,对执行好的实验室可免除现场监督评审,只进行文件评审。这样也是对表现好的实验室的一个激励措施。
答:首先3年认可周期中只有次监督评审,而非2次。其次定期监督评审时要进行现场评审,是ISO/IEC17011标准的要求,CNAS遵照执行。对于分级管理,CNAS一直在考虑和研究这个问题,待时机成熟后才能实施。
9. 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B版与A版的区别。
答:2012年,CNAS组织机构调整,所有体系文件均由A版升级为B版,其他无变化。
10. CL10中规定的技术管理者不具备,是否此领域不予认可?
答:是,化学领域不予认可。
11. CNAS-CL10中的“注”与正文是否有等同作用?
答:CL10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解释,或举例。
12. CL10在定期使用中间点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会造成误导实验室以为制作一条校准曲线只要满足上述要求可长期使用,不正确使用方法!不符合分析化学基本要求!如何处理?
答:CNAS认可的实验室,有境内实验室,也有境外实验室,CL10规定的是 要求,也是采用国际上的通用规则。如果相应 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实验室应执行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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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惠州CNAS认可、,公司坐落于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科实大厦A座13A-2,公司技术雄厚,生产设备先进,公司建立以来一直秉持“以人为本,勇于创新,追求卓越,互利共赢”的企业理念。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原则,实行全面员工参与的质量管理方针,对于产品的制造,我们不会仅以达到标准就得以满足,停止脚步。而是在允许的范围内超越标准,向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1. 关于内部校准
如对 小容量玻璃量器的校准:检测实验室派出相应人员经省(直辖市)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授权;技术监督局对内部校准使用的标准器进行了计量检定,对环境条件进行了考查,后对该实验室依据JJG***标准进行小容量玻璃量器内部校准进行了建标授权。象这种情况能否认可其对小容量玻璃量器的内部校准能力。
答:对内部校准能力的确认,要按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的规定,由相应校准评审员进行现场确认。未经校准评审员确认的内部校准,不能确认其相应的检测能力。建标不能作为内部校准能力的确认,因为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也都通过了建标考核,同样要通过现场评审才能认可其校准能力。
2. 实验室内部校准问题:实验室建了标,如何处理,组长处理方式不一。
答:①实验室即使建标,在现场评审时仍应评审其内部校准的能力。②CNAS项目主管、评审组都应严格执行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现场评审时派相应校准评审员评审内部校准能力。
3. 目前,开展内部校准的实验室一是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供应商,二是出于节约经费的考虑。现场评审中,还未见到实验室申请内部校准能力,往往是到现场才发现开展内部校准,但一般评审组里没有校准评审员,实验室也未能按照内部校准的要求开展工作,实验室仅仅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以检测有证标准物质的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来判定仪器设备正常可用。现场评审是不知如何把握?
答: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中已明确,实验室有内部校准但未提前申报,现场评审时发现,评审组中没有相应校准人员时,使用依靠内部校准实现量值溯源的仪器设备检测的相应参数不予认可。
4. 监督评审中发现检测实验室有内部校准活动,依据 发布的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校准人员经实验室自行培训考核合格,参考标准及辅助设备送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实验室有校准记录(有不确定度息)或检定记录(有合格结果),记录格式内容符合规范或规程要求,涉及到内部校准项目,能否予以维持认可?
答:按照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监督评审时应覆盖内部校准,如果项目主管没有派相应校准评审员,具体情况可与项目主管沟通、处理。CNAS实验室认可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技术支持:cnwbgg.com